在双方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▽▼□△★,对本事故发生有明显过错…◆☆○。2022年4月☆▼,欧某因此受伤◇★…■,
由其负责找人搬运◆…•■、管理搬运工并支付劳务费▪☆○☆。欧某与介绍人为劳务合同关系•■。欧某对自身安全未尽审慎注意义务◆▲▲,房东有义务保障该电梯的安全性□●。五旬男子欧某经人介绍前来搬运◁▲☆◇。
为一级伤残◆□○▼▲。并由房东将其与房屋作为整体出租给某公司使用-▽。搬运无须特定资质▼▽,该电梯已由房东控制□○▼-=☆,那么-△★,该公司只是承租仓库◆●○,本案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•=☆★。欧某的受伤结果应由谁来买单呢•★□▪•?公司一方称其不应负赔偿责任◁▲。房东并未能证明其禁止某公司使用案涉电梯-■★▷•☆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=◆▽,该公司在定作和指示上不存在过失■○▷-,涉案电梯并非该公司安装▪□、管理和使用▪◁▪◆◆,房东未尽到出租人的维修义务麻将胡了网站•●=□▽,即使案涉电梯为前任租户安装☆■◆○△?
2023年3月▪●■,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△●…▼▲,判令某公司赔偿欧某138★□.9万多元▽★。该公司独资股东陈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■▷▽▪=;房东赔偿80万多元☆▪▼。
法院酌定由某公司对本事故承担七成责任□▪★□▪,房东承担三成责任▽●。欧某的医疗费◇●△、残疾赔偿金…▽•★▲▷、被扶养人生活费▼◆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依法合计268万多元◇☆△=○…,应由某公司承担188万多元…•▷…,房东承担80万多元=●▷□■。扣除某公司已支付的49万多元后■▽□◁…,还应支付138□◁•◆•▷.9万多元■▪。陈某作为独资股东◆○,未能举证证明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相互独立◆▲=…,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●★■★◇★。
法院追加了上述介绍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•-□★◁▼。对于某公司的说法-=…,介绍人觉得很委屈▼▷•□▼▼,称其只是给双方介绍◆□■,自己并无收取中介费用▷■○•○☆,欧某也是由该公司负责直接安排工作和支付报酬…=◇△◆○。
该公司是将搬运工作发包给介绍人▽•◁•,东莞市大朗镇某公司新到一批货物需要装卸••●●。违规操作▷□□,房东擅自非法安装电梯▷……。
公司一方不服◇★▽,提出上诉○○◇◁▲。2023年8月◁□-◁☆•,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…●▼。
欧某经司法鉴定为重型颅脑损伤◇☆▼,为取出电梯里用于装货的栈板…◇-■,2021年9月13日■▲……,欧某进入二楼电梯…▷,故该公司与介绍人为承揽关系○…▼●◆☆。
欧某系由他人介绍到某公司处从事搬运卸货工作▼○▼•,某公司承诺现金结算▷▪▲,其工作过程直接受该公司管理▷●•、指挥●▼◁▽,并由该公司负责本次劳务报酬的发放▲▽=,故该公司与欧某为雇佣关系•●■。电梯中虽有关于严禁载人的警示标识=◆▷◆,但欧某并非是在乘坐电梯上下的过程中受伤◇▷▼…★▽,其进入电梯是为了取出用于装货的栈板•◇…,这是借助平台载货的基本操作□▲△,并无证据证明欧某存在操作不当行为•□◇◆,故不应认定其存在过错…•。案涉电梯专供某公司装卸货物=◆▲●▽○。某公司作为唯一使用人▽▲★,应对其定期维护保养以确保安全-◆○=•。承租之初该电梯就曾发生过故障◇●•。某公司知悉有安全隐患但并未重视★★-◆,仍允许欧某等人自行操作并用于装卸货物○☆-,导致欧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◁□◆▼。某公司未履行雇主义务●▽◆•■,对此有重大过错•◆△○□。
房东则称•=,案涉电梯是前任租客安装•▼=。他并未准许某公司及欧某使用该电梯▼△☆。某公司作为案涉电梯唯一实际管理人及使用人▪•,未尽安全管理教育责任★-▪▼◇,应负主要责任◁☆▷=▲。欧某未尽安全注意义务○☆▼●,违规操作…◆■,本身存在重大过错=▽△。
呈植物生存状态=◁▷□,介绍人是侵权责任人○•▪★□▽。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◁★。前任租客退租后▼△,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-•◇。应承担次要责任△□▲。不料电梯突然坠落▲…▼◁▲。与欧某的受伤无因果关系=☆•□○▪。
在电梯停止期间◁…•-•,工人进去拿用于装货的栈板●▷。电梯突然坠落■◁◇▷▼,工人被摔成植物人▼▼◆…•★。巨额赔偿责任应由谁承担△▲●▷△?日前◆◁○,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此案▷-•。该案经东莞两级法院审结•●▽,认定雇主某公司应承担七成赔偿责任188万多元■…▷◁▽,电梯所在物业的房东应承担三成赔偿责任80万多元▲★-。
2022年9月◇▲□-▽,欧某在家人帮助下▼○-☆□▲,将某公司及其独资股东◆▽•、房东告上法庭▷●□,要求三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等各种损失共400多万元◆▪。